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土地市场,中国土地市场交易网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土地市场的分类
中国土地市场是在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由多种市场构成的市场体系。中国土地市场体系按地域划分,分为城市国有土地使此厅用权市场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市场;按市场主体划分,分为涉外(国外或境外)市场和境内(中国大陆)市场。中国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按交易梯次划分,分为出让(一级)市场和转让(二级)市场、租赁抵押(三级)市场;中国农村土地市场,—按市场流转的森腊隐客体(土地利用方向)划分,分为农地(耕地)使用权市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和土地产权股份化改制等。
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我国现阶段的土地市场主要指城镇土地市场。按照市场交易主体和市场运行过程,可将城镇土地市场分为三级市场结构。按土地交易方式,可以将土地市场分为:
1、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市场。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是指土地所有者将一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而形成的市场,反映的是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市场是土地一级市场,其主要市场活动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按规划要求和投资计划及使用年限,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或开发商。由土地所有制所决定,土地一级市场是国家垄断的市场。政府通过土地供应计划和规划,对出让土地的建设规模、土地开发计划、土地的位置及面积、土地的使用要求作出规定,并根据这些规定和需要,对土地出让活动实行直接调控。
2、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让与其他土地使用者而形成的市场。反映的是土地使用者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即土地二级市场,其主要市场活动是开发商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和出让合同要求,对土地进行开发和建设,并将经过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定着物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其受让方可以是二手的开发经营者,也可能是直接的土地使用者。
二级市场是国家调控下的以市场调节为主的市场。
3.土地使用权租赁市场。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租赁市场属于土地三级市场。
4.土地使用权抵押市场。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土地抵押人以其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市场属于土地三级市场。
三级市场是土地使用者之间进行的租赁、抵押活动。它是市场调节的开放市场。
三级市场结构是我国目前土地市场的基本构成,明确区分三级市场,既有利于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也有利于分析土地市场的交易状况,掌握真实的市场供求关系。尽管二、三级市场之间较难区分,有时出现交叉,但局世是严格区分三级市场结构对土地市场管理者来说是非常有价值的。
例题: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市场是土地()级市场。
解析: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市场是土地一级市场.
二、土地市场的功能
一般地讲,土地市场具有以下功能。
土地资的配置方式因配置于手段不同而分为行政划拨方式和市场方式。行政划拨方缺野晌式是由政府用行政手段把土地资源分配到各土地使用者手中,实现土地资源与其他生产生活资料的结合。中国几十年的实践证明,这种单一的行政划拨方式一般说效率是低下的,极易造成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目前,中国正在对这种方式进行改革,以逐步实现大部分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市场方式是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把土地资源分配到各土地使用者手中,实现土地资源与其他生产生活资料的结合。在当代,这种方式被广泛应用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等。多样化多目标的人类生产生活活动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千差万别,难以通过政府的行政划拨手段得以满足,只有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运用市场原则才能得到满足。
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土地市场当务之急是:
1)明确界定适应产权市场化的土地权利,完善土地登记工作
土地市场就是土地产权的交易市场。可以进入市场的产权有哪几种需要明确。现在的土地权利,在新《土地管理法》中,只有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三种;散见于其他法律中的,有优先购买权、外商企业场地使用权;《土地登记规则》里有土地他项权利。应随着产权市场化的发展,把一些土地权利,如地上权、地役权、开发权(或称发展权)等及其入市条件明确界定清楚,以利于市场交易。
二是土地登记。土地登记是土地产权公示的法定形式,是完成产权变动、使它获得社会承认和法律保护的重要手段,是完善土地市场的前提条件,必须把它做好。目前存在问题是:多头登记、发证伏锋,不统一,覆盖面小(城镇地籍覆盖不全,农村地籍才完成60%),已登记的资料过时等。亟须加以完善。
要缩小征地范围,把征地限制于《宪法》规定的‘公共利益的需要’之内,并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需要’的范围;把非公共利益需要的用地纳入市场配置的范畴。
对被征地的农民要给予公平、完全的补偿,不能脊饥让农民吃亏。补偿包括丧失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和丧失劳动权的补偿。既然集体土地是集体农民所有的财产,而且是有价的财产,则土地所有权的完全补偿就是要按当时当地的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土地价格是土地预期年收益的资本化。农地仍作农用,可以按农业的预期收益计算价格;农地改作建设利用,则应按建设利用的预期收益计算。若说农地因能改作建设利用而提高了的土地价格,是因为社会改善了周边基础设施所致,不该为农民所得,则可以对农民开征土地增殖税,而不应当人为地改变土地市场价格的形成。
3)开放集体土地市场,允许集体农地进入建设用地市场
要立法开放集体土地交易市场,不仅是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市场,也要允许集体农地进入建设用地市场。为保护耕地可以采取土地用途管制分区或者购买开发权、开发权转让(如美国)等办法,而不应当歧视集体土地所有权,剥夺集体农地的开发权。
现在已有大量集体农地进入建设用地市场,如上海和广东南海市以合作的方式使用集体农地建设高速公路,城郊农民为城市‘农民工’提供住房,都起到了良好作用。当然,这在目前还是‘非法’的。但这股市场经济洪流挡是挡不住的,唯一的办法是因势利导,立法开放,并予以规范化。
实现土地资源市场配置需要一个能真正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信号。在计划经济时期没有土地价格,一下子开放土地市场之始,由政府评估出一个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作为参照是必需的,但这个地价只反映了土地的区位差异,并没有反映土地的供需情况和稀缺程度。能真正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土地价格只有在开放的竞争性的土地市场上通过千百次土地交易才能形成。
2002年5月国土资源部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6月发布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将对由市场形成价格起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没有具体界定经营性用地的范围(如经营性高速公路建设算不算经营性用地?);没有规定协议出让也必须按市场价出让;只规定了一个协议出让的最低价,而且这个最低价仍是由‘评估和集体决策’来确定,即仍然是行政定价,而且还可以低到基准地价的70%。
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地价评估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政府左右的;以低地价、零地价进行恶性竞争也都是地方政府的集体决策。按这个规定办事,则谁都不愿以高于协议最低价的价格去购买土地,势必造成土地价格的‘双轨制’。开发商还会想方设法,(如打着办大学城的名义搞房地产开发)挤进协议出让市场,而不去招标拍卖。这会妨碍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市场的发育,更不利于土地市场价格的形成。
所以,要想得到能真正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土地价格必须取消政府的行政定价权,实行市场定价。对地价的调控要采取增加或减少土地供应量的办法,进行间接调控,而不能采取政府定价的办法。
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有合理的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以价格机制为核心的市场机制就像一只无形的手,时刻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依市场原则进行调整,以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地租、地价是土地市场中最重要的经济杠杆,是引导土地资源在不同产业中配置的重要信号这种信号比任何其他非经济信号和指令更科学,更能促进生产力布局的优化。比如,一个城市工业用地供给过多,而商业服务业用地供给过少,则工业用地价格就会下降,商业服务业用地价格就会上升,理性的供给者就会减少其工业用地供给而增加商业服务业用地的供给,以获取更大的利益。这种市场的调节通过对土地在工业与商业服务业之间的合理分配而实现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
3.健全市场体系,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
一个完整的市场体系,不但有消费品市场、一般生产资料市场,还应包括金融市场、土地市场、房产市场、劳务市场、技术市场等。市场机制只有在一个完整的市场体系中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土地是人类的基本生产要素,只有实现其市场配置,才能健全市场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1.市场经济环境
价格机制和风险机制等市场机制是决定理性的市场参与者行为的主要因素,是市场运行的内因和原动力;一切非经济的行政二法律、道德等力量只有通过市场机制才能发挥作用,是市场运行的外困和推动力。土地市场的运行同样离不开市场经济这一最基本的外部环境。
产权明晰是现代企业的基本标志,具有明晰产权的现代企业又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素。土地是最基本的资产,无论是私有或公有,明晰的土地产权是建立土地市场的最基本条件。由于土地市场的客体是土地的各种权利,如果权利界定不明、归属不清,权利的交易就无法进行。因此,明晰土地所有权及以所有权为核心的各种派生权利是土地市场运行的基本前提。
土地开发是一项投资额巨大、回收期很长的投资活动。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地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业的支持。大多的土地投资者难以靠个人资本进行土地开发,而必须借助银行的资金。具有健全和完善的银行信贷、土地抵押、土地债券等土地金融形式,土地市场才能繁荣兴旺。
法律法规是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基本手段。为了建立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保护土地投资者利益及交易双方的权益,解决地产纠纷,抑制土地投机,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等,都需要建立配套的土地法规。健全的土地法律法规是土地市场运行的根本保证。
土地市场是一个不完全市场。由于土地市场信息不全和需要大量专业知识,大多数市场主体处于不对等的位置。为了土地交易顺利进行,服务于土地市场的专业人员和机构必不可少。土地价格评估、土地交易法律政策咨询、土地交易经纪等中介服务,是土地市场运行的润滑
今冬楼市温暖如春城市土地市场迎开门红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有人用三个关键词来形容2012中国楼市的表现:开局低迷、中场观望、翘尾收官。从去年12月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数据来看,有54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另有数据显示,从去年年底到现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纷纷曝出新楼盘销售量上涨的情况,二手房市场热度也仍在回升。中国楼市现状如何?
在2012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一度低迷而且殃及到了全国范围土地市场,土地流标和底价成交的事情比比皆是,但是在一季度结束后,楼市开始逐渐复苏,成交量提升开始带动价格小幅上涨,进入到第四季度以后楼市量价齐升的情况是尤为明显。
去年前5个月房价环比上涨城市数量始终维持在个位数,合计起来也仅有21个。但是从6月份开始,中国25个城市房价比出现上涨,超过了前5个月环比上涨城市数量的总和。到7月份的时候房价环比上涨的城市数量倍增到了50个,进入8月份有一个短暂喘息之后,全国多个城市的房价在地四季度是继续在抬头,尤其到了12月份,一线城市房价是年内首次出现同比环比的全面上涨。在这个过程中,城镇化概念一度被炒作,也出现了恐慌
三、土地市场包括哪些
1、我国的土地市场分为5种类型,第1种是土地一级市场,也就是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场,第2种是土地二级市场,也就是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第3种是土地金融市场,第4种是涉外土悄肢地市场,第5种是土地中介服务市场,主要就是这5种类型。
2、土地市场是土地在流通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总和,土地买卖方是市场主体,而土地本身是客体,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构成了土地市场,而土地市场的中心就是土地的价格。
3、土地市场违约怎么处理?土地市场违约的处理扰敬方式有4种,第1种处理方式是继续履行合同,第2种处理方式是采取补救措施,第3种处理方式是支付赔偿金,第4种处理方式是支付违约金。
4、土地市场如果出现违约行为,具体如何处理,需要双方协商来定,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或者是要求支付违约的损害赔偿,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如果双方能就违约行为达成一致,按约定办法处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到法院起诉。
5、土地市场失灵的原因是什么?土地市场失灵指的是土地市场内在的功能性缺陷,以及外部条件性缺陷,这两种缺陷导致的土地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上的效率比较低,并且在土地管理和利用领域运作不灵敏,土地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是:土地资源配置过程中存在过失。
6、以上就是关于土地市场包括哪些问题的内容,土地市场包括:土地一级市场,是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场;土地二级市场,是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土地金融市场、土地中介服务市场和涉外土地启李世市场。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